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东兰县户籍。
2.持有东兰县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东兰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4.在东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5.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批次开展,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3月26日9:00至7月8日16:00
2、报名网站及入口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3、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4、申报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桂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2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④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但必须于认定结束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凭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
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供)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无法验证的需提交原件。)
(5)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无法验证的需提交原件。)
(6)身体条件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特别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在附件2中下载,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我县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报相片同底,并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特别提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如未能参加统一核查的,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附近的东院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地址:向阳新城社区南门;交通指引: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南步行50米后右转,向西再步行50米即到)出具并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材料
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二)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手机收到的“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发送的领取信息后即可到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个别需要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需提供详细收件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等,邮寄方式为邮政快递到付。)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lan.gov.cn/tzgg/t181981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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