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
(一)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可办理证书补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1)(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持证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正面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应与提供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的照片一致。
(二)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可办理证书换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1)(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持证人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损毁的原教师资格证书;
5.正面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应与提供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的照片一致。
(三)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可办理证书信息更正。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须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1)(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持证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原教师资格证书;
5.正面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应与提供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的照片一致。
(四)持证人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的,可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2份(样表需下载并打印)(附件2);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一式2份(附件3)(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二、工作安排:
(一)网上办理
将上述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后,连同个人白底两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cjszgrd@163.com。
网上受理时间:3月21日至27日,每天9:00—16:30,非工作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和个人白底两寸证件照,于4月2日至8日,每天9:00—16:30,至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三)现场领取或邮寄证书时间:
2024年4月24—26日,共三天(9:00—17:00)
(四)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
(五)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需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领取,需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样表需下载并打印,详见附件4)
三、查询网站:
北 京 教 师 资 格 网: http://www.bjtcc.org.cn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http://www.bjdch.gov.cn
咨 询 电 话: 010-64023527(非工作日除外)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 |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教育部新版) |
4、委托书 |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人事科
2024年3月15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东城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申请补换重发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bjdch.gov.cn/zwgk/tzgg/202403/t20240315_3590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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