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9日至10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9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好个人证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抽题室、面试室、备课室,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考试作弊。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四)做好健康监测。目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冬季我国新冠疫情仍存在反弹风险,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活动逐步增强,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考前3天起,请考生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主动联系考点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联系方式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得到面试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坚决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83,涉及考试所在市相关事宜的,可咨询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2月1日
原文标题:致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_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_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文章来源: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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