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榆林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7日。
认定时间 | 申请资格种类 |
11月16日 | 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类教师资格 |
11月17日 | 幼儿园、初中、高中类教师资格 |
现场确认每日认定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现场确认,不得提前和推后。
二、认定地点
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10-12号窗口(地址: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市民大厦)。
联系电话:0912-3452256(现场确认期间开通)。
三、确认方式
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
4.以户籍在榆林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在榆林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榆林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在榆林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在榆林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身份申请认定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6.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时间须在11月1日-11月15日内)。
7.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证书发放与领取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认定状态和证书编号。证书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发放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邮费申请人自付。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申请人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附件:榆林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xlsx |
榆林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原文标题:榆林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yl.gov.cn/pages/news_46710.html?typeI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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