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灞桥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灞桥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须在有效期内);
(二)户籍在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和持有以上地区颁发的居住证并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灞桥辖区内的就读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及驻地在灞桥区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且符合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在我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请大家务必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陕西省灞桥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半坡路118号
公交路线:市内乘坐105路、15路、289路,在半坡路郭家滩下车,向北步行50米即到。
地铁路线:市内乘坐地铁1号线,到浐河站下车,A2出口浐河站转乘406路公交在半坡路郭家滩下车,向北步行50米即到。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1)户籍在灞桥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并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以上户籍的申请人,且在灞桥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需提交有效的灞桥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
(3)就读学校校址在灞桥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的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灞桥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申请人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信息或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认定系统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www.chsi.com.cn),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6.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2)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请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五、公布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
灞桥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日左右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2023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3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3.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现场确认30天后,以我区公告为准。
详情请关注灞桥区人民政府网的发证公告。
六、体检结果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灞桥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话:83552660咨询。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1:西安市灞桥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
附件2: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docx |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灞桥区2023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qiao.gov.cn/xwzx/gsgg/172136887276223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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