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时补充街道公办学校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中心计划于2024年7月在东莞本地设点公开招聘一批街道聘任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为我街道奋力打造“品质教育”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街道聘任制人员,按职称等级发放待遇,薪酬待遇约14.6-22.3万元/年。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内经考核通过可续签。本次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具体见《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方案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6月及以前毕业且取得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执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前一天。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例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4.职称要求。社会人员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
附件下载:
附件1.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表.xls |
附件2.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xls |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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